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紧急通知

日期:2022/7/12 字号:[大][中][小] 视力保护色:

关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就诊的紧急通知

全州各级医疗机构、广大人民群众:

近日,我省兰州市出现本土聚集性疫情,为切实加强我州各级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工作,按照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医疗救治组要求,现就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就诊相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:

一是疫情期间,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测体温,核验健康码、行程码,询问新冠肺炎有关症状和流行病学史等院感防控措施。除急危重症及其他特殊情况外,所有患者需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就诊。

二是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要严格落实发热患者闭环管理,对所有患者进行核酸检测,检测结果反馈前必须留观。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, 不得私自接诊、拒诊可疑患者(有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症状),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,将可疑患者规范转诊至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。

三是各级医疗机构要大力推行非急诊患者预约诊疗,实行预约挂号、预约检查和预约治疗,严格落实“一医一患一诊室”制度。对于急危重症患者,在救治患者的同时,须查验患者及陪护人员健康码、行程码,询问流行病学史,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。

四是医疗机构要坚持“医患同防”的原则,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入口开放数量。加强对外来人员和物品的管理,院外送货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体温正常、健康码和行程码为绿码方可进入院区。

各县市、各级医疗机构要通过官方网站、手机微信公众号、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告知患者就诊要求和政策。

 

甘南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

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2年7月1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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